12月19日晚上0点.我公司两名员工下夜班骑电动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被从后面突如起来的一辆小型轿车给撞到致使我公司员工一伤一亡,肇事这逃离现场至今尚未查到。受害着是刚刚上班还不满20天是新员工,还没有过试用期。可是肇事者还逃离了现场至今还没有线索。〈我的问题是。受害者公司应负什么责任/应负的责任度是多少〉。 谢谢
-
虽再试用期内,但劳动者与单位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在下班途中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不管职工在事故中有无责任,都要认定未工伤。如果肇事者逃逸,单位就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受害者所在单位应负工伤赔偿责任。具体赔付项目及标准请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
属于工伤,如未办理工伤保险,则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