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11月24号到京山华莱士咨询了:2350元/月,月休4天,绩效奖和营业额挂钩,实际金额不确定,试用3天,期间自己不想做是没有工资的。让25号去上班,25号下午2.30到店,5.00离店,26号开始每天8小时。12月16号发11月份工资,卡上到账310元。问店长解释,这期间是兼职,8.5元每小时,工作8小时的时间里扣除半小时吃饭时间,按每天工作7.5小时算,其中有一天因工作时间内受伤,提前一小时离开,扣除了(工伤治疗费不报)。很疑惑

交通事故
2019-12-18 09:30:4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