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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终审法院判决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1-27 08:34: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再审
  •   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诉,要求重审。  要求重审的,尽量提供新证据。  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终审判决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使不服,也不影响对判决的执行。
  • 一、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
    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属于中央垂直管理,地税属于省以下垂直管理,全国各地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复议法无法一一列举。
  •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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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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