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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上班的时候摔到了腰,现在公司有点不愿意承担工伤,后期出院需要静养,没有劳动合同,还有工资拖欠未发,应该怎么要求公司赔偿

劳动纠纷
2019-12-09 20:48: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出现工伤意外的,工伤赔偿包括: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七)护理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方面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凡是与工作单位有关的都可以作为证据:工资卡,工资条,银行详细,出入证,考勤卡,单位内部悬挂的员工照片,盖有单位公章的合同、委托书、证明、介绍信,单位内部邮件,来往信函,工服,名片、同事证言等能够反映您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明.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其他与您同样工作的员工的薪酬为您发放工资。协议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仲裁。
  • 你好,劳动者在工作中或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如鉴定为工伤的,可以根据工伤等级主张工伤赔偿。
    追问:申请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证明呢
  • 劳动者遭遇工伤的,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具体赔偿标准需根据工伤等级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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