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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我于2018年12月24号办理入职手续进入本公司上班,在到2018年12月4日公司老板找我口头谈话:说我不适合现有这个岗位工作叫我在2018年12月11号离职,只赔赏1个月工资,但我个人认为公司违规没有按照劳动法进行N+1的赔赏规定来执行!

合同纠纷
2019-12-06 13:34: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员工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请问你们签合同没有?交社保没有?
    追问: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有给我交社保
  • 你好,你现在还在这个公司么?可以主张赔偿金,申请仲裁,建议你先跟我们沟通一下情况,我们会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及时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追问:现在还在上班,到下一周11号走,现在该怎么去做
    解答: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两倍赔偿。
    追问:要求2倍赔赏是怎么样的赔法
    解答: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可在律师指导下办理,或者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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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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