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18年4月25日入职。公司在2018年12月30日口头通知我2019年以后不用过来公司上班了。但没有出具书面辞退书。公司说赔偿我半个月的工资补偿。之后我朋友同我讲应该有三个月的工资补偿。以后我同公司沟通,公司说只有补偿半个月,并且不会出具书面辞退书。也不承认辞退我。但公司门禁密码已修改,我不能回去上班。我想走仲裁,但劳动局说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公司辞退我。我应该怎样办?我2019年1月2号还有回去公司打卡。但门禁修改密码后不能打卡,回去找公司领导他说不会同我商议,有什么去劳动局举报,但现在劳动局也不受理。应该怎样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