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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入职合同刚签满三天,第四天公司以我不适合这个岗位让我辞职并签字,我可以要求赔偿吗?怎么要求?

交通事故
2019-12-08 12:28: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现实中很多公司喜欢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在试用期期间辞退,但他们却忘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话,用人单位才能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简单的来说就是,如果公司真的要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的话,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职责;

    2、经过考核,证明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3、将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

    4、经过培训或调岗后,该员工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明;

    5、提前三十天或者是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将其辞退。
  • 可以的 公司做法是不对的
  • 你好,建议我方审慎自行辞职并签字,若系自己辞职无法要求赔偿的。若单位提出经与双方协商解决,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注意一定要明确单位提出协商解除。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后续若有法律需要或以后有其他法律需要,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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