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是牵引挂车。在山东给人家追尾了。第三者有轻微伤,我们的车坏了。保险公司让自己先垫付修车?出事故。连修车。已经三个多月了。保险公司到现在还没给解决完。一找保险公司他们就两面来回只我们。我要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
2019-12-06 19:35: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追问:李律师你好。你说的这些流程都走过来。第三者都出院快两个月了。第三者的车都修完了。可是保险公司说低第三者同意,钱才能给报。我不明白什么意思。
  • 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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