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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下班途中摔脚摔成粉碎性骨折,单位说算不了工伤,尽量帮我做病假。单位帮我做了三个月的病假,并说这是相当的照顾我。我不懂劳动法,听单位这么说还相当感激。因为三个月后脚还没恢复好,公司一直催我上班,但我又不能上班,又过了三个月,脚还是不行,我就问店长,象我种情况,公司打算如何处置,店长无意中说我有六个月的医疗期,要等医疗期过后单位再作打算。于是我在网上查了下医疗期的标准,才发现我六个月的医疗期实际上是有六个月的病假工资。这一看,才发现被单位坑了,于是去找店长问个明白,几天后店长才跟我说这个月又给我做了一个月的病假,是公司说只有三个月的病假工资,既然现在知道是六个月,后面给我补上。我能投拆公司欺瞒我的医疗期,要求补偿吗?并因此离职有经济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9-12-05 15: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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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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