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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9月份入职一家公司,然后公司马上搬了地址,我和另外一位同事跟着我们的主管就和公司分开了,单独去了一个办公点,刚开始老板还时常来,后来老板和主管闹翻了,老板和我们说我们的薪资都是他自己发的,他有自己的公司,让我们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才可以转到他公司,但我们联系不上老板,打电话不接,现在主管有可能不给我们发薪资了,我们这边劳动合同有没法解除,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2-06 07:33: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已经实际工作的工资是该发,没法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赔偿。
  • 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收集证明实际劳动关系证据反馈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督促企业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主张双倍工资。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拒不履行冲裁才觉得,可以通过到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 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金,根据工龄来,一年一个月,不足一年按半个月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形式不同赔偿标准不同,劳动者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和劳动法规定来进行判断赔偿金额,过错性解除是没有赔偿金的,非过错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而且还有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以下为详细解说,可供参考。(一)、协商解除(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上过错性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一定要收集好足够证据。(三)、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以上非过错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工龄来算,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一年按半年支付。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 不给发薪资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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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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