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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叫大渝火锅店做服务员上了六天班,刚开始说七天试用期,说我如果觉得不合适就可以不做,合同上也没写工资,然后我做了六天觉得不合适就说不做了,然后跟我讲没到七天没有工资,一个月之内辞职一天只有40块钱,上班时间从早上9.30班晚上9.30 做了六天现在是一分钱没有给我,这样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12-01 11:42: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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