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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与现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到期后公司未提出续约。昨天公司忽然通知我被裁员,让我立即写离职申请,并且公司方说因合同里写了若员工一年里迟到7次,裁员时可不赔偿n+1的条款,所以公司可以不对我进行赔偿。请问公司的这个条款具有效力吗?

劳动纠纷
2019-11-28 14:56:5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未与您续约,可以在满一月起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裁员的经济补偿金是需要给您的,公司的条款违背劳动法,是没有效力的。
  • 你好,是不具有效力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情况可以打电话与我咨询,以便更好的帮助到你。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裁员只能在一定情况下才可,并且需要支付补偿金,
  • 你好,不合法,请问是否已经离职?
    追问:今早和公司协商,公司答复说可以从今天算起我再工作一个月之后离职,离职时没有任何补偿。并要求我今天上交离职申请书。请问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 您好,没有效力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劳动总裁。
  • 您好,暴力裁员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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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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