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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入职某公司,2019年1月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11月被口头辞退,请问我可以要求1.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工资双倍(请问是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开资的平均值乘月份还是按未签订合同时每月工资赔偿)2.未提前一个月书面辞退赔偿一个月工资3.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以上三种赔偿么,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赔偿么

劳动纠纷
2019-11-29 20:09: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只能要求双倍工资 没有别的
  • 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其他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代通金要求合理; 2、非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也合理;单位应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3、补缴社保要求合理;但“赔偿我这段时间空窗期的赔偿费”不会得到支持,因为2、中的经济补偿就是对你空窗期的补偿,只不过因为单位违法解除,要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6、支付6月份工资要求合法。
  • 单位口头辞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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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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