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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2018年环保和安全不合格,所以要求停产。公司2019年二月放假到现在没有给我们发生活费。说要等到公司搬迁后我们去上班才发生活费。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1-09 04:50: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公司搬迁赔偿处理流程

    第一、可依法先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局/站、劳动监察队/站)投诉反映,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避免打砸抢暴力行为或自杀自残过激行为;

    第二、协商无法处理的可依法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聘请律师参与。

    第三、仲裁无果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按法院的判决为准。
    赔偿金计算方法

    月工资*工作年限

    例如、你每月工资5000元,在该公司工作了三年,那么你应得的赔偿金为:5000元*3年=15000元。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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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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