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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今早起床上班前,手指被寝室内固定的铁片割伤了,导致小拇指肌腱断裂,去医院共话费2500多元(寝室就在公司里面离工作的地方很近,起床时间是距离上班30分钟内,然后被割的)现在公司领导不给报工伤,不给报销医疗费,请假不给算病假,请问我应该怎样做?我这种条件可以报工伤吗?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

劳动纠纷
2019-11-04 22:21: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工伤一般需要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如果是公司提供的宿舍,公司存在过错的,您可以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病假凭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休假,期限按照医疗期的规定执行。医疗期依据员工的累计和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给予3到24个月的休假期限,在这个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休病假期间,工资依照当地的规定执行,一般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 应该不属于工伤,但是应该属于病假,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及时向劳动局进行工伤申报,即使不能认定工伤,单位也应该按照病假支付相应的待遇并报销医疗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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