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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3个月,月工资3000元(2300基本工资+300绩效+200全勤+200满勤)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公司还无故辞退我。 我提交仲裁申请书,主张三点:一是没签合同,赔付自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6000元;二是无故辞退我,赔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1500元的2倍3000元;三是要求补缴社保。 昨天接到仲裁处电话,说案件很小,无须开庭,告诉我对方愿意出1000元私了,问我同意不同意。还说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属于罚金,而非我的劳动所得(对比我深表怀疑!);说无故辞退我,工作3个月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赔付半个月工资1500元,而非1500元的2倍3000元; 我想请问,按照法律法规,我到底应得多少?期待各位律师们的答复,非常感谢~

其它综合
2019-11-01 08:44:5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依法赔偿
    追问:仲裁处说我提供劳务关系的证据——入职协议,只有我员工本人的签字和签署日期,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怕是没办法作为证据。其实仲裁处比较忙,我的案件小,钱还少,他们想让我私了,他们好省事。还有就是公司发工资,一半打卡一半现金,现在要求公司赔偿,银行流水我可以提供,仲裁处说我没办法证明有那一半现金的存在,赔的钱也只能基于银行收款为准,仲裁员吓唬我说如果事情闹大,要不停的出庭 提供各种证据,特别麻烦,还费时费力,还说公司如果拒不承认你是员工,拒不承认有现金的存在,仲裁处也没办法强迫公司提供,反正仲裁处还是想让我私了。但我感觉公司拒不承认有现金发放也可以,但他们要证明我银行卡收到的月工资,是怎么算出来的,如果金额对不上,公司也提供不了证据证明我请假了多少天。所以,就算仲裁处以银行卡的收款作为计算依据,我后面还可以上诉,法官应该会认可我的陈述以及我的请求,因为公司负责举证,公司就算是拒不举证,又或者无法证明,最终还是我获胜!因为我说的都是实话,公司欺人太甚,我忍无可忍才仲裁的。请问律师,我的思路和想法,是正确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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