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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想签一份租赁合同,但是合同条款里关于产权变更这项,我存在异议。 在合同有效期间,若产权人或业主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需按照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标准,与受让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三方签订主体变更协议(但对租赁期限、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主体名称及账户信息的条款可视情况予以调整)。划线部分的内容,是意味着我们即使签订了租赁合同,如果产权变更,关于租金、租赁期限等这些就是无效的意思吗?

房产纠纷
2019-11-01 10:13: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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