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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2010年进公司,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于16年注册的有限公司在18年注销,18年10月又重新注册正式的公司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购买五险(新注册的公司老板身份变成股东)。 19年11月份计划注销该公司,并转让给其他公司,老板入股30%。 现在要求员工签订新合同,旧公司办理自动离职报告,不给遣散费和任何赔偿。 请问我朋友可以索取那些赔偿? 该如何计算赔偿的方式? 怎么走流程申诉较好?

劳动纠纷
2019-10-31 22:59: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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