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亲的老房屋由儿子翻盖后,父母相继去世,女儿有没有继承权?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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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谁的?父母是否有向儿子出具出资借条?如果是属于父母的宅基地,房屋属于父母的遗产,女儿当然也相应继承权,儿子有证据证明翻盖费用是借给父母的可以主张偿还,否则就是赠予给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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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登记在儿子名下就是儿子的财产,女儿不能要求分割;如果还是登记在父母名下,就是父母的遗产,儿子、女儿一般应当平分,但应当先扣除建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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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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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法定继承人都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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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都有继承权的,不区分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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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写的谁的名字,如果是父母名字,女儿就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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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女儿和儿子享有同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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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继承之前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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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