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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姥94年去世了,我母亲96年去世了,我母亲的房产先于我母亲去世的姥姥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9-10-24 23:08:3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额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后代产生代位继承。
  •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如您姥姥先于您母亲去世的,一般不享有您母亲遗产的继承权
  • 您好,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已经不在了的就丧失继承权了。
  • 您好,您母亲可以继承您姥姥的遗产,反之,没有。
  • 姥姥对你母亲的房子已经不能继承。
  • 您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 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 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姥姥是没有继承权的,去世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您是涉及到继承的问题吗,具体的情况建议您和我们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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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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