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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9月11号的时候以助理的身份进入现在的公司上班,然后这个月公司同事离职,经理和人事说给我升专员接离职同事的专员编制。然后工作也交接过来了,离职同事已经离开10天,但是人事一直没有给离职同事做离职手续,我这边也还没有做入职手续。今天突然和我说离职同事不离职了要回来上班,然后我又要回到原来的岗位上班,问我是留下还是离开。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离职可以按被离职处理要求公司给我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10-22 10:27: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自动离职,单位是不用支持任何补偿金的。
  • 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者可以立即离开公司的法定条件,劳动者离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公司会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无需去社保办理离职手续。建议您结合本地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所以离职一年后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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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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