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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实习生,在入职前去接受了价值3000块钱的培训,签订了一个我不太清楚的说要协议,应该是说不干满一个学期就要赔偿培训的钱。然后培训完了就去了一个公司入职,签订了实习协议,但由于我想请假半个月,但是没有得到批准,所以我提出离职,公司说离职需要一个月才能离职,我就直接没有去了,现在我被公司的人告知,要赔偿3000块钱,还要被他们去告诉学校我的实习期限没有结束和一些别的。我的问题是:1.我到底要不要赔偿她们培训费用。2.学校规定的12周实习我已经到时间了,他们还有没有权利去学校投诉我。

合同纠纷
2019-10-23 11:07: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让我们律师介入详细分析
  • 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工人。学徒和实习不是劳动的一部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学徒、实习和试业是不同的。
    应聘者需要具备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和实习生不需要资格证书。他们可以通过学徒和实习获得上岗证书。
    2.试验人员需要独立完成本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和实习生不能独立工作。它们只能在师傅的指导下运作。完成工作的质量是师傅的责任,完成工作的数量是师傅的工作量。
    3.工人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学徒期和实习期为一年至三年。
    4.试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类型工作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或实习不领取工资,或只领取少量生活费。
    5.试业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见习实习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 和企业签订了实习协议,实习期未满可以离职,并且可以依法拿到相应工作的报酬。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只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3天通知日期满就可以合法离职并拿回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即工资,加班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学校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实习协议”不同于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属于劳务合同。它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1.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和《经济法》调整的范畴。2.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不存在这种隶属关系。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保用品;劳务合同没有这方面规定。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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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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