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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本月12号凌晨三点半左右在合肥蒙城路与固镇交口的小饭店吃饭时被人用啤酒瓶打伤头部后又用碎了的啤酒瓶刺中我下巴,造成我动脉破裂大量出血,到省立医院缝合九针。事情起因纯属对方寻衅磁事,我无辜被打!请问律师我能向对方主张什么权益?受伤如此之重向对方索取多少经济赔偿合适?请给予解答,谢谢!

民事相关
2019-10-17 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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