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如果怀孕期间被辞退 之前也没有签过合同 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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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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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怀孕期间被辞退,能要求劳动赔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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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的合同不用补签。2、申请仲裁可以拿到工资差额,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是所要,但是要保留证据。3、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以前没有缴纳的应当补缴。4、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工资基数为你前12个月的实得工资的平均数。5、确认书如果签字,说明你与公司已经协商将以前的所有工资问题解决,不能再申请仲裁,这个确认书对你很不利。但是保险不受限制。另外,加班费可以所要。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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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仍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如请病假,需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休假证明书。有关怀孕女职工的请假手续等内容 怀孕女职工怎样请假才更好地避免“被辞退”? 对于孕期女职工,考虑到其身体情况的特殊性,相关法律法规已作出特别的保护性规定,如:产检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关系等。但相关权益的享有仍需以正常履行请、销假手续,遵守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为前提。 若孕期女职工一味强调自身权益,怠于履行基本的请假手续,则可能构成《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届时,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女职工在孕期仍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如请病假,需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休假证明书;请事假,需提前得到用人单位的准许,否则就可能构成旷工。 相关法律条文: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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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