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7月我在打工期间造成脊柱(一个腰椎暴裂性骨折),手术后现已可以下地行走,但是要柱拐. 医序期间,药费由老板与我共同承担,现我害怕在今后的生活中出现后遗症,多次与老板商量无果.
请问律师我要如何做才能最大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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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工伤.不应该承担任何工伤的费用,老板的做法是错误的.
你最好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有残疾,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可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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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朱律师,我将加倍努力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谢谢找法网提供这么一片天地.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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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以上各位律师,谢谢你们在我们维权的路上指明方向.
谢谢您们,您们幸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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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发生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根据治疗情况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老板的做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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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老板没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否则应该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来支付, 建议去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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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