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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0日我骑电动自行车上班,在路上不小心自己摔倒并摔伤住院治疗,我这能算工伤吗非交通事故,仅是自己不小心无意识的摔倒致伤,有人说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才认定为工伤。这种说法成立吗?那我这是本人自己骑车摔倒造成的难到就不是工伤了吗?在上班路上受伤算工伤是否就是得有以上的必要前提?

劳动纠纷
2006-12-05 11:01:2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中遇到机动车交通事故才被认定为工伤,因此,你的情况恐怕较为困难.
    但可试操作:可先对你所骑的车辆进行检验,看是否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做一个定性后,如是前者,肯定为工伤.
    如不是,则可以试着进行申请认定,以最大程序地获取保障.
    再退一步,你仍可以享受非因工伤的医疗保险待遇.
  • 如果不是机动车,而在上班的路上受的伤就不是工伤了吗?这是法律依据吗?
  • 照这说法,那平常人走路或骑自行车上班在路上发生伤害的话,就算自己倒霉,想要成为工伤,那就得天天骑摩托车上班才行.那法律对同样上班在路上发生伤害,仅从交通工具的不同来认定是否为工伤,是否有点不公平?
  • 你的问题关键是看电动自行车是否为机动车,我记得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所以,应该不能算工伤。你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再咨询。
  • 根据你的陈述,如果属实,依法应该属于工伤!
  • 你可以去申请认定为工伤, 是否同意或者 给予认定, 是工伤科的权限。
  •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根据上述规定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因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能认定 为工伤,但你可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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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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