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黄色光碟。数量是几千张。 从物流提回到家里。 刚到家就有警察突然进来对我进行了逮捕控制。 公诉我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未遂。后来法院判刑四年 我觉得这判决有问题。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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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363条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根据以上规定,对于购买黄色光盘行为的不构成犯罪,属于社会道德范畴,应对其进行教育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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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上诉期内可以提出上诉,如果过了上诉期可以提出再审,您如果有法律需求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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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的太简单。觉得不合理,可以委托律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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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好,建议您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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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犯罪未遂也是犯罪也是要处以刑罚的,只是偏轻而已,是否有问题不是您说了算,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可以咨询法院或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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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收集证据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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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如果觉得法院的判决有瑕疵,您可以委托律师上诉维护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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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