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经鉴定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精神疾病,年龄44岁,可以办病退(职),但家属不同意办,那单位怎么解决和职工的劳动关系,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吗?还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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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合法解除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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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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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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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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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