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下班途中,在饭堂楼梯后面那个,摔倒碰到我,导致我也摔倒左手关节粉碎性骨折,当时是厂里面送去医院,治疗期间一切费用是厂出。现在是二次手术已经三个月。今天厂里面我谈话说,我要求做伤残鉴定,厂里领导说我不算工伤。请问像我这种案例,我该怎样去维护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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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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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申请工伤认定,我所专业代理劳动工伤案件,如需提供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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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下班途中在还没有离开工厂,都是算是工伤。你们老板就是欺负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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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再受伤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劳动局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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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有没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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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直接侵权人去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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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