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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个公司是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没有跟我们全部结算,我们跟公司要,公司这样解释说:我们是做销售的,客户只交了定金,还没有付余款,还没有送货,所以公司是不能跟我结算的,怕给我工资了,客户再退货。我也能体量公司的情况,没有让他们结清工资,但后期客户送完货,有些客户的提点跟我在公司里算的提成不一样,说要付什么税,所以提点低了,以前他们没有这样算过工资,我找公司,公司认为他们是对的,不理睬我,拿他们没有办法,所以我想申请仲裁,我当时在公司试用期是3个月,签合同签了一年,试用期3个月没有给我交五险。我是不是可以让这个公司补偿。如果我申请仲裁要提供什么手续?之前和我签的劳动合同我没有保存,这样能申请仲裁吗

其它综合
2019-10-14 06:15: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须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数额等方面的证据。为了更好地最大化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后续若有法律需要或以后有其他法律需要,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
    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也可以不予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的,应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及其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益处在于: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违约,也就不存在违约责任。由此可知,当劳动合同期限满6个月而不约定试用期,即便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开始之初,如果单位辞退员工,或者员工提出辞职都有可能属于违约。单位违约的,要对劳动者予以经济补偿;员工违约的,要对单位交纳违约金。
  • 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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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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