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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班期间在单位的水池旁不慎滑倒,髌骨骨折,打了石膏在家休养,这算工伤吗!另外我是一位已满51的工人,由于我工龄不够15年无法退休只能延期在社保缴费,但我还是在这家公司上班,签的合同属于外包,这种情况算工伤吗?我应该怎样处理?

劳动纠纷
2019-10-06 15:36: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工伤的情形多种多样,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比一下是否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属于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如果是女性,超过退休年龄,不属于工伤
    追问:那就是说医药费得自己出了?
    解答:不是,雇主承担责任
  • 您好:首先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应该认定为工伤,您的描述过于简单不能直接给您确定。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具体了解一下过程才能给您详细解答其它问题,需要律师介入委托法律服务等相关事宜,您可以在线获取联系方式详谈。
    追问:我要去水池旁洗手由于水池的地面上有点水就滑倒了,这算工伤吗?
    解答:您好:工作时间受到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律师介入委托法律服务等相关事宜,您可以在线获取联系方式详谈。
  • 您好,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问题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
  • 属于工伤,请要求与您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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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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