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这么晚打扰你们了。可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因为我不知道要怎么做。

婚姻家庭
2019-10-04 00:57: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想咨询离婚问题吗?如果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如果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如果是起诉离婚,一般离婚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如:感情破裂的证据(家暴,分居,出轨);争取抚养权,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证据;财产分割的证据(存款,不动产证明,车子)等等,过错损害赔偿等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3、基本身份信息:双方身份证或户籍页,结婚证原件,孩子的出身证明,户籍页。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材料的提交和诉讼流程都过于复杂,建议携带完整资料委托当地专业律师代理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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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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