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律师,您好!
我妈因耳朵不舒服去了当地大学附属医院检查,拍片后医生诊断耳朵只是耳屎堵住耳朵无大问题,开了一瓶喷剂并未说明使用方法。病人只是看了使用说明使用后,导致耳膜穿孔发炎,去了医院拍片诊断耳膜穿孔,找医生理论,医生及医院负责人推卸责任以之前就穿孔了被耳屎挡住没发现为由不给理会。当时很气愤,不就是仗着我们小老百姓不敢起诉你们医院。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当事人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难道就仗着医院权势大,就损害病人的身心健康吗?
期待您的回复,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