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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精神病杀人没有赔偿款吗

债权债务
2019-12-12 04:36: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在故意杀人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会支持死亡赔偿金。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既指对物质损害的赔偿,也包括对精神损害的补偿。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不能弥补受害人名誉,荣誉等损失时,还需要用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来解决。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以物质形式弥补和减轻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灵的创伤,慰籍受害人的感情世界,对侵权人予以制裁。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格权种类,不能任意扩大。
  • 1、犯罪嫌疑人给受害者带来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附带民事赔偿诉讼。2、如果确实犯罪嫌疑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也就没有意义了。3、受刑事案件受到侵害的,国家没有补偿义务。如果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4、对于受害人的赔偿只能以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为限。不得由犯罪嫌疑人的其它亲属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其它亲属自愿承担的,法律是允许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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