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3我对象的朋友,在与银行和保人方面自己全按排好的情况下,以我对象和我的名字贷了一笔贷款。金额二十万。当时应该保人至少3位保人才能贷出来。至2015年9月份还清,又同过银行关系直接又拿出来了,又让我对象去签了个字,当时我对象是不同意再签的。他一再保证不让我担任何还款责任。并写了证明钱他自用了,自己负责还。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和银行方面把3位保人,撤了2位。又换上了他自己和其中的一位做保人。这钱银行也知道是他用的。因为这两次我对象签字,拿钱他都当着银行工作人员直接拿走的。我这份贷款合同是不是可以做为无效。或免责任还贷款吗?

债权债务
2019-09-26 06:36:4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