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买方在2019年1月份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买方本人外地户口,其配偶在合肥到今年7月份社保满一年,签合同的时候,中介说能在4月份过户。买方也出钱给中介办理社保。因在5月前没有社保没有搞好,无法过户。买方一直拖延。中介提出买方家庭已经具有合肥购房资格,8月份可以进行限购查询,并过户。但买方不配合,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我可以告买方违约吗

房产纠纷
2019-09-24 16:46:5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