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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我付了定金1万元给睿豪皮具公司,说好回家考虑下,现在不想做了,说好不做可以退款,现在厂家说不退款只能低货,当时有签的协议上写了定金不做可退或抵货,但当时业务经理是这样解释的,是说不做可退款,做的话定金可抵货,我也没录音,现在他们又说不做不退款,只抵货,狡辩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9-24 11:26:3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形解除该合同。这包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合同。法律规定了解除合同的五种情形。这五种情形是在合同没有办法履行的情形下,办案机关才会判决解除合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因此,当事人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请求解除合同,这不能得到支持的。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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