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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2年进这个公司的,我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是底薪加提成的,但公司一直以来都没有把底薪发给我(而是在提成里面扣出来作为底薪),问上级经理要求公司把底薪还给我,但经理说这是不可能给我的,请问我能拿回来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9-24 21:42:1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是可以的,但是要看你描述的事实有没有证据。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提成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是否需要交税,需根据你的工资确定,若超过3500元的,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1、有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公司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2、《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你好,合同里面约定是可以拿回来的。
    追问:宋律师你好!我该怎样才能拿回来?问公司要肯定是没可能的根本不会理你的,还有如果真能拿回肯定闹翻了是不会再让我留在公司的,这有补偿吗
    解答:具体可以见面聊一下,劳动合同你还有没有一份?
    追问:哦好的,有一份在我这的
  • 你好,要看过相关资料才可以判断。真没有发的话,涉嫌违法。
    追问:你好,不知道大概要什么资料的,因为整个车间员工知道都是从我们工作提成里面扣出来作为底薪才发给我们的,整个车间员工都知道的而且单位领导们也是清楚的。只是没人敢要求要回来罢了
  •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是可以的,但是要看你描述的事实有没有证据。
  •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是可以的,但是要看你描述的事实有没有证据。
  •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是可以的,但是要看你描述的事实有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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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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