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问我做了一个算是面部治疗,要8千多块钱,我办的是分期付款,是签了合同的,也就是前两天刚整的,我现在不想做了,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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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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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一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能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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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合同上面有违约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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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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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什么原因不想做了,合同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可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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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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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