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换老师是不是构成解约条件;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必须由谁来教,以此为由要求退款,难获支持;其次,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下,对方主张违约金,需证明你退款构成违约,且因你违约受有损失。
追问:您好,我还想了解,在我没有被告知换老师的情况下,我申请退款,不应该是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吗?我报名时明确表态过对比了几家画室,是跟老师与自己合不合适而选择的,现在的老师不太适合自己。我申请退款,而机构说要交违约金,在此交费之前没有说过,退款要交违约金。这应该是属于他们的责任原因导致的,而不是由于我的原因导致的。我为什么要对机构的工作失误而买单,难道退款不是合理的吗?课时也是只上2次。(第一次是原先老师,第二次突然换了)
解答:你说的适合不适合,是很主观的东西,如果是诉讼,很难界定。法律倾向于维护交易的稳定,解除合同要有约定或法定的理由。如果没有,那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如有),也是合理的。所以建议你还是与对方协商处理,诉讼是最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