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在去年九月份招聘私人助理,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尚未成立,10月底成立公司。员工今年9月提出离职原因并给了一张工作期限从去年九月到今年九月的离职证明要我公司盖公章。当时没想多就盖了,没想到员工现在去劳动仲裁告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并要求每个月赔偿双倍工资和一个月赔偿金。最早是我个人的助理因此和对方协商好,她不要交社保抵扣到手工资多1300元每月。今年六月提出想交社保,六月开始办理,直到离职交满两个月社保 从未拖欠工资,提出交社保后也按月交社保,但员工从未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由于自己法律法规不太了解,也没有想员工会这么做,现在想来像遇到了碰瓷一样,早就预谋好了要告我。我应该怎样处理这件劳动仲裁?

其它综合
2019-09-18 23:48:4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对方申请仲裁的,建议您积极应诉,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追问:当时有和员工口头约定工资等 并没有要求我继续签定劳动合同 而且我公司是在之后成立的 之前我并没有公司
  • 您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 劳动合同会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2006年12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等等。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事人想要申请劳动仲裁,一般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每个劳动委员会负责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纠纷。
  •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 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及时支付工资。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