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您。之前我买了一套公寓,第一次买不是很懂。当时该房产打得广告是精装修交付。去的时候销售带我们看样板房,房内有很多软装,当时询问销售,他回答到时交房都有的。后来交了首付和定金,要签合同,我随口问了一句,销售说是包租的人才有这些软装,我就认为商家是虚假宣传,但我没有证据,对方经理和我们协商说我们没证据,我们只能作罢,赔了我们一个冰箱。当时除了房产合同,还有一份委托装修合同和包租合同,我们选择不包租,所以签了房产合同和委托装修合同。交房时,有一位包租的业主一起去收房,对方装修公司和他说,房内的软装只有包租结束后才属于业主,而且包租的话他们并不会买洗衣机等物品,这些当时看房都是说会有的。包租6到10年后,才有权利处置这些软装,这我认为也是属于虚假宣传。并且交房时,房内的硬装和样板房的也有一定差距。但是我们也没证据,就收房了。之后,我想卖了这个公寓时,发现很多业主都在卖,并且了解到,他们当时买房时,根本没有额外付8万元的装修款,房款包含了装修款,并且我发现房产合同写明如果装修后交付,还需要将硬装软装的品牌,规格,数量等详细写在合同上,我们手里的委托装修合同上面根本没有写得这么详细,非常含糊。但是一切我们都没有证据,完全就是被忽悠。所以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算是欺骗我们消费者吗,我们能投诉或者起诉吗,要收集什么材料?

损害赔偿
2019-09-18 15:11: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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