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婚前男方出首付 预计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本是共同共有,请问若在婚前分手 房产怎么分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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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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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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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出资情况、购买合同情况、实际居住使用情况、房屋产权档案登记情况等事实。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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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如女方婚前未进行出资的,一般无法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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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尚未结婚,婚前分手房产应归男方,双方可到开发商那里合同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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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还贷的部分是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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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要求返还,以结婚为目的,现在分手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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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具体财产归属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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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是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就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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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