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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了婚家里拆迁房给的房子写上女儿的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纠纷
2020-02-07 11:41: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好有书面约定。
  •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你先提出离婚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
    4、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六、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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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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