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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05年11月取得房产证,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我于06年9月拿了结婚证,此房子是我父母全资借款帮我购买的,老公只是负责装修费用(约为7万元).婚前就承诺所借房款由我个人负责.我知道这是属于婚前财产,因此没有做特别的公证.现在就问,为了确保我死后那房产所有权受益人是我父母,我是否需要对这房产做什么样的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才能办理呢?

婚姻家庭
2006-12-19 10:35:35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但是房子中增值的部分,是应该为共同财产,比如装修的部分,
  • 那遗嘱可以将增值部份也划为归我父母所有吗?否则在遗嘱内容应该如何表述呢
  • 办理遗嘱公证即可实现你的目的。但是如果你的父母先于你过世的话,那么你得重新再对你的财产做出处分。
  • 谢谢以上各位的意见!我决定立遗嘱方式实现我的目的.但我想问下:是否公正遗嘱一定要请律师?还是自己可以直接到公正处办理就可以呢?
  • 你只能通过立遗嘱来达到目的.还有其他问题请进一步联系
  • 房子所有权是你的。但装修部门属于共同财产,届时可以折价予以处理。
    如果你担心房子纠纷。可以进行公证或其他处分房子的方式。具体事宜。可请专业律师为你操作。
    辽宁卓越 唐律师 qq117126838 0410-2315088
  • 谢谢各位的意见
  • 你们现在离婚了没有?
  • 你可以立遗嘱的方式达到你的目的。
  • 律师是专业人员,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
  • 可以以遗嘱方式进行办理。
  • 该房产是你个人的婚前财产,所以,你可以以遗嘱的方式确定以后的归属。作为不动产的继承,继承人直接取得不动产,不存在增值分离的问题。
  • 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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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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