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因有了矛盾,为了不让对方获得财产,能否将在婚前买的财产进行公证?或者说如何不让对方得到财产?
2。当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分居达2年,则可判自动离婚吗?还是必须有调解的过程,调解之后2年分居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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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属于你的夫妻个人财产,没有必要公证。
关于离婚,分居两年的事实要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才行,只要上述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事实依法认定,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情形,应依法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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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永远是婚前财产,只要不混同,就没必要公证。有必要时,可作一个婚后财产约定,也不一定要公证,但对方一定要签字。
如果离婚,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立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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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以,只要签订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依法认定为有效,双方有依协议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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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