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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号与房东签订3年建筑面积13平租赁合同,合同上仅写明带公摊面积17.5平,每半年付2.5万,缴纳租赁保证金1万,合同于2022年6月4号终止。 房东自己留了50平做生意,我的13平店铺有一个正门头和一个侧门头,侧门头朝房东店铺里面的(类似于房东开的美食城,我的店铺侧门面相当于美食城的铺位)。 现房东在未告知转让的情况下,将他自己50平的门面转让5年,我方受承转让方装修影响也将13平转让给同一位承转让方,仅开具收据未签订合同。 现次转让方装修改造将13平的店铺分出了3平到房东转让的50平中,且中间使用实心墙隔开。 现房东要求我方与承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保证3年归还面积还是13平,如未签订合同表示视我放弃房租租赁,直接收回房屋租赁。 问题一:如房东未告知自己店铺转让情况下,是否算违约行为? 问题二:房东现在(房租已缴纳半年,正常是12月5号到期)是否可以直接视我放弃房租租赁,直接收回房屋? 问题三:我方转让房东知晓,现房东要求我方与承转让方签订房租租赁合同保证3年后归还面积13平,表示为避免后续与承转让方发生纠纷,现承转让方不肯签订转让合同。请问我方与承转让方并未签订正式转让合同,仅开具收据,在法律上视为已转让? 问题四:房东是否有权要求我方现收回房屋租赁?合同上表示可以转让但是需要房东书面写明。

合同纠纷
2019-09-09 21:27: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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