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租了有三年了,也有合同在。最近发现房子在山西有纠纷,在我租房之前就已经存在了。现在到拍卖阶段了,地方上法院的人来第一次要看我的合同我没有给看。第二次来通知我10天之内搬走,我有问房东,他给我的答复是让我安心住,法院有人来,就跟法院的人说有什么事找他。我现在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应该怎么办。因为我已经又交了半年的房租了,他让我10天之内搬出去明显是不可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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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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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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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原房东退款,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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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具体责任要求赔偿损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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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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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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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