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新房装修找装修公司,合同签订了工期为70天,公司在我们三催四请之下好容易把工程结束了,但整个工期拖欠了两个多月,我要求赔偿工期违约金。装修公司直接明言,你要起诉就起诉,随便。因为之前,我婆婆被他们逼得实在没办法,与他们签了不追究工期的协议,签的是我老公名字。我和我老公两人都是协议签完后才知晓的协议的存在。我老公也一直在外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起诉装修公司?胜算把握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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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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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赔偿
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
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合同法,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
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
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
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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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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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
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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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