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2012年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承诺2014年底交房,首付房款总额的50%,但到目前为止房子还没有完工,最新消息说是2020年8月交房,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房产商是不是应该给我们补偿?这么多年过去了,房子我现在已经不想要了,现在房价都涨了,如果当初买了其它房子,都升值好多了,那我们这个房子剩余房款还要如数交清吗?开发商要如何赔偿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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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追问:其实这些年有很多业主已经去维权了,但房产商说没有钱,也不给解除合同,所以一直就这么拖着,我听说有人这种情况下在收房时余款不用交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不是有这种可能?感谢!
解答: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余款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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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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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搜集证据通过起诉起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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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